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在山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分理处的银行存款,申请控制金额为133693元,实际控制金额为163.28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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