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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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德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德化县供电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审理费46981.30元,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德化县供电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