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在银行的存款19601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诉讼保全措施执行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申请人应当在诉讼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申请续行保全,逾期本裁定确定的财产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案件申请费216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6
发布日期 2020-11-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