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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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浙江永和胶粘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3
发布日期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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