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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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金盛运输有限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青州市人民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在本案事故车辆鲁Q×××××重型自卸货车投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损失110000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66182.27元; 三、原告返还被告***垫付款30000元; 四、被告蒙阴金盛运输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一、二、三项,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50元,由原告负担441元,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负担2036元,被告***负担4373元;诉讼保全费23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和个人需分别提交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通讯录),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6850元,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