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交通)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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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交通)
法院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辉县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于2019年12月3日作出的辉客运许不变字[2019]第092号行政许可不准予变更决定书。

二、被告辉县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辉县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17
发布日期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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