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驰翔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巩义市百顺运输有限公司 济源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66395.8元; 二、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洛阳驰翔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负担386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负担76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