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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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市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51民初6714号 原告:重庆市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罗秀琳,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勇,该公司职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燕,该公司职工。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重庆市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重庆市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准许重庆市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重庆市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