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市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51民初6714号

原告:重庆市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罗秀琳,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勇,该公司职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燕,该公司职工。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重庆市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重庆市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准许重庆市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重庆市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24
发布日期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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