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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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2020)川0824民初2192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送达后十五日内偿还上诉人***借款16500元,并支付从2020年7月2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25元,由上诉人***承担10元,被上诉人***承担11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3元,由上诉人***承担20元,被上诉人***承担22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已由上诉人***预交,应由被上诉人***负担的部分在执行中一并给付上诉人***。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