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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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泉州君达商贸有限公司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闽05执恢89号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泉州君达商贸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达大酒店、赖达民、叶必蓉、赖亚楠、赖达勇、李燕红(被执行人):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泉州君达商贸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达大酒店、赖达民、叶必蓉、赖亚楠、赖达勇、李燕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39995.4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039995.40元。至此,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闽05执315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