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石狮市福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闽05执591号

林福全、洪美琪、林前露、庄锦芸、石狮市福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民四庭与林福全、洪美琪、林前露、庄锦芸、石狮市福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追缴诉讼费一案,执行中本次执行标的为68945.9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8945.92元。至此,本院执行的(2019)闽05民初117号生效判决诉讼费本次标的金额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