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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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赛音吉日嘎拉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本息还清时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0元,由被告赛音吉日嘎拉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