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324执保165号 陈晓燕、赵亮: 关于申请人陈晓燕与被申请人赵亮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依法作出的(2020)黔0324民初4132号民事裁定书之一,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赵亮账户的冻结。并移送本院执行局予以保全。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解除对被申请人赵亮账户的冻结。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黔0324执保165号案件现已解除保全,于2020年11月6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