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8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英东佳盛玻璃厂
北京顺义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竺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顺义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竺支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一万二千二百八十四元,公告费二百六十元,由原告北京顺义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竺支行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2019-9-20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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