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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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天津滨海光热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甘肃光热发电有限公司 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甘肃光热发电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费476万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二、被告甘肃光热发电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至2019年4月30日)共计45.5374万元,以及自2019年5月1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前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违约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案件受理费48314元,由被告甘肃光热发电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