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扣押、划拨被执行人***价值人民币1150元的银行存款,或者同等价值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以及有关车辆、房产等(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车辆期限为二年,房地产或其他财产权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6
发布日期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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