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案件执行保全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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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2020)黑0691执保137号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案件执行 |
法院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财产保全告知事项通知书 (2020)黑0691执保137号 你与邵丽梅物权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0)黑0691民初2549民事裁定书,并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保全措施的有效期 查封情况:1、查封张志和、白丽杰房屋。查封三年。查封自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查封邵丽梅名下房屋。查封三年。查封自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上述期间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应在查封期满30日前提交书面保全材料给主审法官。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