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财产保全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2020)黑0691执保111号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财产保全告知事项通知书

(2020)黑0691执保111号

你与裴斌保险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0)黑0691民初2170号民事裁定书,并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保全措施的有效期

查封情况:1、冻结裴斌账户存款317.74元。冻结一年。冻结自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4日。

2、冻结裴斌账户存款93.91元。冻结一年。冻结自2020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3日。

二、上述期间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应在查封期满30日前提交书面保全材料给主审法官。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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