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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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镇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车辆维修费678.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7.00元,减半收取83.50元,被告***承担6元,原告承担77.5元(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