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1124民初127号

原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

法定代表人:吴×,理事长。

住址:X县X路。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山西省X县,身份证号:×××,系职工。

被告:***,X县人。

被告:***,汉族,X县X镇X村人。

被告:***,男,X县人。

被告:***,X县X镇X村人。

原告***与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2020年8月17日,原告***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樊连照

人民陪审员林建平

人民陪审员李艳花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薛亚楠

裁判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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