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天津广利金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2民初6257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底商(转)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19年11月5日解除;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自2019年6月11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期间的房屋租金、管理费50,342.47元;

四、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违约金86,545.2元;

五、驳回上诉人***其他上诉请求;

六、驳回上诉人***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97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902元,合计10,881元,由上诉人***负担3,264.3元,被上诉人***负担7,616.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05
发布日期 2020-11-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