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康龙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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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为西地新区二期1、3、5、7、9、10号楼及附属部分车库工程的承包人。

二、确认2014年9月4日被告***就西地新区二期1、3、5、7、9、10号楼及附属车库工程签署的《结算确认单》、《项目明细汇总表》、编制说明及《结算确认单备忘录》合法有效。

案件受理费80.00元,由被告承德市龙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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