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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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伊川天元刚玉有限公司 伊川县白云刚玉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 伊川县诚远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豫0305执1547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伊川天元刚玉有限公司、伊川县白云刚玉有限公司、伊川县诚远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