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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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儿童医院 安徽荃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深圳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宸赔偿款17610.08元; 二、被告***、***、***、***、***、***、***、***、***、***、***、***、***、***、***、***、***、***、***、***、***、***、***、***、***、***(共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户各给付原***宸补偿款1416.9元; 三、驳回原***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0元及公告费800元,合计1190元,由原***宸负担90元,被告深圳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负担300元,被告***、***、***、***、***、***、***、***、***、***、***、***、***、***、***、***、***、***、***、***、***、***、***、***、***、***(共有人***)、***、***、***按户各承担27.5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8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