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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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房屋面积差价款4590.17元。 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