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房屋面积差价款4590.17元。

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14
发布日期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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