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东北农房股份有限公司
康平县审计事务所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异议人沈阳东北农房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复议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06
发布日期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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