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沈阳东北农房股份有限公司 康平县审计事务所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异议人沈阳东北农房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复议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