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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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深圳市艾特软件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网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退还合同款18060元;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网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702.86元,由原告负担3309.86元,被告负担39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