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万商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万商物流有限公司人民币19676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96761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0年7月31日起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211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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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08-28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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