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奎文支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偿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代偿款41459.88元、逾期保费2699.42元、违约金10862.49元,共计55021.79元及以代偿款41459.88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24%计算的违约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38元,减半收取669元,由被告***负担597元,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负担72元,财产保全费4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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