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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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2018)苏0205民初6646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需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以书面申请向本院提出,否则查封效力消灭。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妨害执行的,本院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裁判日期 2020-09-23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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