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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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民初2271号 原告(反诉被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住***。 负责人:翟军,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玉琦、赵慧,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反诉原告):***,男,1971年9月2日,汉族,住***。 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振涛、王有丽,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郑州分行)与被告***、***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1日立案。 按***、***撤回反诉处理。 审判长王玮琦 审判员贾建新 审判员刘泽军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张惠晓 |
裁判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