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民初2271号

原告(反诉被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住***。

负责人:翟军,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玉琦、赵慧,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反诉原告):***,男,1971年9月2日,汉族,住***。

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振涛、王有丽,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郑州分行)与被告***、***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1日立案。

按***、***撤回反诉处理。

审判长王玮琦

审判员贾建新

审判员刘泽军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张惠晓

裁判日期 2020-04-27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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