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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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恩尚服饰有限公司 佛山市纤姿瀛内衣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美佳内衣配件厂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佛山市纤姿瀛内衣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258672.33元及利息(以货款258672.33元为本金,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予佛山市南海区美佳内衣配件厂; 二、***应对佛山市纤姿瀛内衣有限公司在本案中所负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佛山市南海区美佳内衣配件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180.08元(佛山市南海区美佳内衣配件厂已预交),由佛山市纤姿瀛内衣有限公司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予佛山市南海区美佳内衣配件厂,本院不另收退。***应对佛山市纤姿瀛内衣有限公司所负担的上述受理费5180.08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19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