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文山州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文山州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为***、***购买的文山市凤凰路顺康花园一期4幢3单元502号房屋向产权登记部门提供办理产权登记所需材料进行产权登记;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50元,减半收取575元,由文山州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0元,由***、***负担4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