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深圳市招平新机遇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市招商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深圳市招平新机遇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2017)川0121执恢193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9-28
发布日期 2020-11-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