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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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合银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商河城镇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山东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30元,减半收取计1015元,由原告山东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