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约斯特(中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武汉市白领丽人贸易有限公司 华人创新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华人创新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应退还原告约斯特(中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房屋租金43,383元、物业费25,333元、租赁保证金34,250元、电费押金28,080元,原告约斯特(中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应支付被告华人创新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2,114元,互相抵销后被告华人创新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还应支付原告约斯特(中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128,932元,该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二、被告华人创新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应向原告约斯特(中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28,932元为基数,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应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应参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三、驳回原告约斯特(中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10元,减半收取计1,505元,由被告华人创新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