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闽百汇(中国)零售集团有限公司 爱丽丝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闽05民初891号 原告:爱丽丝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郑春锋,该公司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博,广东集之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亮珺,广东集之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勇,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告:中闽百汇(泉州)商贸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瑞庆,该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爱丽丝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中闽百汇(泉州)商贸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0日立案。原告爱丽丝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爱丽丝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蒋秀华 审判员张东亚 审判员黄玮鹏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郭炯煌 |
| 裁判日期 | 2019-06-19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