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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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位于贵州省兴义市坪东大道产权证号为“市房权证兴字第××号”的房屋作价5143395.05元,交付申请执行人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偿本院(2017)黔23民初3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义务中的5143395.05元;上述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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