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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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不予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公证处作出的(2015)新库经证字第7620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及(2018)新库市经证字第4346号《执行证书》。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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