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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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鼎胜诉讼保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特克斯县太平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伊犁世贯商贸有限公司在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区分行分理处账户内的存款138,000元(账号为:×××),期限自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2日止,保全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520元,由被申请人伊犁世贯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