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与杉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名下号牌号码为浙F×××××的江铃全顺牌机动车的所有权归买受人麻建小(公民身份号码:3303241983××××××××)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麻建小时起转移。

二、被执行人***名下号牌号码为浙F×××××的江铃全顺牌机动车设有的抵押权登记(深圳市与杉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自本裁定送达之日予以强制注销。

三、买受人麻建小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所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5-22
发布日期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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