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水圆通速递有限公司西和县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西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天水圆通速递有限公司西和县分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人民币7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3005元,由被告天水圆通速递有限公司西和县分公司承担。 如未按本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