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交通)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哈北黑快速客运有限公司 上海尧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黑龙江天融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交通)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黑龙江天融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黑龙江天融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已预交已预交),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