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华洋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2072民初1289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广东华洋建设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某1。 原告***与被告广东华洋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3日立案后,向原告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告知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石一夫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员高斯韵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