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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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钜凯石英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322民初7482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山东钜凯石英有限公司。 住所地:郯城县马头镇马西社区高大寺三组。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6日立案。原告***在本案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明确表示不缴纳诉讼费用。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牛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 书记员孙正 |
裁判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