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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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2018)粤1881民初410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10元可申请本院退回。 |
裁判日期 | 2019-11-5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