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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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 茂名建筑集团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2017)粤0902民初3513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038元,减半收取2019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038元(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减半收取2019元,由***负担,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038元本院予以退还。***二审负担的2019元,限其收到本院缴费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本院缴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