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
茂名建筑集团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2017)粤0902民初3513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038元,减半收取2019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038元(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减半收取2019元,由***负担,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038元本院予以退还。***二审负担的2019元,限其收到本院缴费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本院缴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0-10
发布日期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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