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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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钢利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阴市供电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江阴市钢利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506元(江阴市钢利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江阴市钢利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