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漳金农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城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谢来新在南漳金农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兑付款)514571元至本院指定帐户(户名:宜城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帐号:82×××00;开户行: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城支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1-03
发布日期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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