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长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德慧天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科维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第三人湖北科维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差欠原告湖北长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2069809元货款对原告湖北长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第三人湖北科维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尚未履行的主债务而产生的违约金中的206980.9元对原告湖北长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在承担上述第一项及第二项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湖北科维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原告湖北长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806元,由被告***负担23413元,由原告湖北长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739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